释义 |
一、签订房屋预购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购房时,都不是直接购买,需要签订预购合同,因此签订房屋预购合同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二、签订房屋预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房屋预售合同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3、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 4、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5、明确约定房屋质量 6、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 7、签房屋预售合同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