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条件是: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