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需要的条件是: 1、外地人、外地户口家庭在北京买房,需要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申报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北京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购房者买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的,夫妻双方都在北京没有房屋。 一、北京购房需提交的资料有以下: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5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在北京落户的条件有以下: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总之,非本市户口的外地人要在北京买住房,先满足连续5年的社保或个税缴纳。社保缴满5年,指自买房申购月起,之前连续满60个月,个税自申房当年往前推连续5年,每年有一个月缴纳个税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