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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剥夺的政治权利有哪些?
释义
    被剥夺的政治权利有:
    1、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为什么是公安执行机关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罪犯的户籍档案在公安机关掌握,掌握罪犯的犯罪记录,特别是异地犯罪在异地服刑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其刑罚执行情况也都返馈给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而人民法院则没有这些功能。
    二、剥脱政治终身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
    1、失去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失去了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3、失去了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失去了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脱政治终身,代表终生失去上述所列的权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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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4: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