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存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
释义 | 提存的法律后果包括: 1、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2、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未清偿的,提存部门可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提存的法律规定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公证处为法定提存部门,人民法院是不能作为提存部门的。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 【提存的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 【提存对债权人效力】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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