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离婚分户口需要准备证件如下: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离婚证; 3、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签字,等通过即可。 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