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果当事人不主动配合进行追缴或者退赔的,会依据法律的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一、刑事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刑事案件能缺席判决。刑事案件开庭时,审判长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出庭并宣布案件原因。可以看出,当事人是否出庭是审判开始前程序中的一个重要审查环节。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不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院。可见,人民法院不能对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需要及时审理,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 二、刑事被告不出庭后果非常严重吗 刑事被告不出庭,后果非常严重。一般刑事案件的被告必须出庭接受审判。被告人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暂停审理,待被告人出庭后恢复审理。因此,被告人不出庭就不能审理一般刑事案件。但是,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需要及时审理。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没收违法所得会计怎么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的,会计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执行机关的工作,不得擅自处理违法所得财物。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