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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办理注销有哪些手续
释义
    公司办理注销需要的手续如下:1、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2、分配剩余财产;3、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风险提示: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办理注销需要哪些手续
    注销公司流程: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注销步骤:一、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二、登记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注销登记手续有哪些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吊销后要办理什么注销手续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股份制公司的注销执照,必须有股东们的同意,即必须出具纸质的股东会议同意书。若不是,则需要出具委托代理人的协议。按照法律规定,首先要去地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报刊上发表注销公告,说你不再经营了,向社会公布信息。然后开始成立清算组,对自己的债务、员工工资和税款进行清算,最终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需要到你们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然后,在在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就可以办理工商注销,同时还要办理国地税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而办理这些,需要带的证件和资料有:《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或决定;、由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清算组成员到工商部门的《备案确认通知书》、清算报告最后的确认和决议、委托代理人证明,最后是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哪些公司不能直接办理注销
    不能直接办理注销的公司有:1、非正常户。注销公司的第一步就是税务注销,如果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必须先处理税务异常。2、证照不齐。如果营业执照丢了,或是公司章找不到了,也很难注销公司,都得先补齐。3、不能提供凭证、账本、报表的。由于注销公司需要查账本及最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所以从来没有记过账的公司也不能注销,想注销的话,必须先补账。4、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未注销的。如果想注销母公司,那么子公司或分公司都必须先完成注销,否则母公司不能注销。风险提示:公司注销的法律风险提示一、依法清算是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二、注销不清算或虚假清算,股东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执行程序中,注销不清算,法院可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办理分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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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9: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