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范围? |
释义 |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不是专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仅适用于特定案件,如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 法律分析 承揽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专属管辖范围下的承揽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在专属管辖范围下,解决承揽合同纠纷的方式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首先,当承揽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专属管辖法院时,纠纷应提交至该法院进行审理。其次,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专属管辖法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此外,当双方协商一致时,也可以选择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不论选择何种方式,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自身主张。最终,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结语 在承揽合同纠纷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属管辖范围下的解决方式多种多样。合同中明确约定专属管辖法院时,应提交至该法院审理;未明确约定时,可根据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法院;双方协商一致时,也可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双方应了解法律规定,准备充分证据支持自身主张。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维护合同有效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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