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但是,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度,并且申请上诉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符合下列各项规定: (一)抗辩事项在仲裁程序中已经提出,但是仲裁庭对此未作出裁决; (二)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的约定的; 2.违反法定程序制定的; 3.认定事实错误的或者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不足的; 4.裁决所适用的法律或者裁决不适用适用的法律的; 5.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的; 6.贿赂、敲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导致仲裁裁决作出的; 7.违反公共利益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 综上所述,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上诉,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缴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