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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参加下半年应征报名和暂缓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今年秋季征兵工作至9月底结束,其中,8月15日前完成报名预征工作,8月31日前完成体检政考工作,9月10日前完成审批定兵工作,9月16日组织起运新兵。秋季征兵对象以大学生为主,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高级技工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入伍,优先批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入伍。征集的男青年为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征集的女青年为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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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