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同一双务合同的互负债务; 2、履行抗辩权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已到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有可能履行对方的待付。 法律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相互负债,相互关联,形成对价关系; 2、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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