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洛阳生育险最新标准? |
释义 | 律师解答: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将按照目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对参保人员来说,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法律依据】: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工作任务(二)保持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女职工生育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增加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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