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减免行政处罚呢? |
释义 |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一、事业单位出现小金库怎么处理 可以根据小金库的支出去向、性质、情节和金额等,考虑是否从宽或从严进行处罚处理。 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专项治理过程当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相应情形的,应当依照相关法院规定进行从重处理。 二、本标准对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规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第四条本标准采用二维叠加函数计算处罚金额。根据违法行为构成要素和情节,设定个性、共性和修正裁量因子,裁量因子的设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社会影响程度; (二)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违法行为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办理本标准中列举的十四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时,应当通过个性、共性和修正裁量因子计算处罚金额;办理其他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时通过共性和修正裁量因子计算处罚金额。确实无法收集到的裁量因子证据除外。 处罚金额按“百”取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一)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辱骂、殴打、恐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造成跨行政区域环境影响后果的; (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反响的; (四)其他具有从重情节的。 具有从重情形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裁量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可以上浮5%以内执行,但处罚金额不得超过法定处罚金额上限。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有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裁量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应当下浮10%以内执行。 三、第三十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下: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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