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东西丢了物业有责任吗 |
释义 | 在小区丢了东西物业是否有责任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在小区丢了东西,如果物业尽到了一般的注意义务,就没有权利要求物业赔偿; 2、如果对物业进行了专门的委托的话,此时物业方面有特殊注意义务,此时如果在小区丢了东西,则有权要求物业进行赔偿。 一、物业的职责如下: 1、及时了解并掌握所辖物业的动态,保证所辖物业在合法、安全的状态下运行; 2、负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时收取应收款项,完成年度经济指标; 3、热情与客户沟通,主动协调客户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等。 二、物业的工作范围如下: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 2、房屋的绿化管理; 3、房屋的卫生管理; 4、小区的车辆交通管理。 总而言之,如果在物业的工作范围之内丢了东西,物业需要负责任。如果没有进行专门的委托,丢东西之后物业没有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法条中明确物业公司与小区间的权利义务取决于双方物业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依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义务,特别是依约履行小区的安保义务,而出现小区业主财产被盗,物业公司一般无需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如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安保条款的约定,导致业主财产被盗,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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