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及使用费的方法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支付方式可约定为一次总算、一次总付、一次总算分期支付、提成支付等方式,提成支付可按产品价格、新增产值、利润或销售额比例计算,并可约定查阅会计账目的办法。(《民法典》生效时间:2021年1月1日)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拓展延伸 技术合同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的确定 在确定技术合同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应明确技术合同中约定的费用项目,如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然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双方的协商,确定具体的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如按阶段支付、按成果支付或定期支付等。同时,还需考虑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支票或电子支付等方式。此外,还应明确费用结算的时间节点和相关的合同条款,以确保费用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综上所述,确定技术合同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结语 技术合同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合同约定、双方协商以及安全性和便利性等。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次总算、一次总付、分期支付或提成支付等方式。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并约定相应的支付比例或计算方法。同时,还需明确费用结算的时间节点和相关的合同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的有效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正);第三章 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第三十八条 国家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互联互通、竞争有序的技术市场,鼓励创办从事技术评估、技术经纪和创新创业服务等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技术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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