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犯罪对象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1、正在使用的铁路干线、支线、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线路、地下铁路和随时可能投入使用的备用线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折梁和用于指示车辆行驶的信号标志等, 2、用于公路运输的公路干线及支线,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地方公路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桥梁、信号和重要标志等; 3、用在飞机起落的军用机场、民用机场的跑道、停机坪以及用于指挥飞机起落的指挥系统,用于导航的灯塔、标志等; 4、用于船只航行的内河、内湖航道,我国领海内的海运航道、导航标志和灯塔等; 5、用于运输、旅游、森林采伐的空中索道及设施等。 综上所述,破坏交通设施情节严重,当事人会面临判刑坐牢的法律后果。对构成这种犯罪的处罚是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因此一旦被法院宣判,当事人就会被移送到监狱服刑。破坏交通设施犯罪是结果犯,应当造成比较严重后果才达到立案标准。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关几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行为人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后,要根据其具体罪名才能确定判刑年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破坏交通设施罪为例,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破坏农村道路应该怎么处理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2)有意破坏国家乡村公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7条、119条1款之规定,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源、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知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道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3)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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