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可以补办不? |
释义 | 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需要到房改单位办理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和其它有关资料。 房产证丢了要到房管局补办。如果业主核实房产证丢失了,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遗失手续,并登报声明,等声明见报后,就可以开始补办了,补办时会需要很多的资料,业主需要提前准备。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 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 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 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最后,产权机关认为符合颁发新证的条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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