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出具欠条时应注意欠条是否仍在还款期内。除此之外,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欠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最后还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