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怎么处理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1、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债务还清为止。2、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