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半前,我在银行借了24万元,借给了我的朋友。有借据,但钱永远不会回来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首先,朋友借钱不还,只要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出借人就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还钱。并且,在诉讼时效内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其他时间限制。其次,向法院起诉时,要确定诉讼时效,而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1、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内。比如,一般人借钱会说好几时还钱,并且会说明具体到什么时间内还,过了那段时间没还的,出借人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了。2、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从债权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内。因为双方都没说过几时还钱,所以就从出借人主动要求还钱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并且也是三年的时间。如果三年时间内一直有向对方起诉还钱,那么只要提供证据表明有在诉讼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不过最长不超过2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朋友问我借钱一直未还 借钱给别人,结果别人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吴银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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