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宫颈癌治疗费用,涉及到个人隐私和保险合同。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应注意控制信息的披露和保护。同时,保险公司在拒赔前要提供充分证据,否则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交易秘密应当受到保护,不得泄露或者非法提供。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九条:保险公司在核定保险事故损失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保险金或者抚恤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权利、义务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个人信息处理者收集、使用、储存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储存个人信息应当明示其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5.《中华人民共和国恶意停赔抢赔行为查处办法》第二条:保险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停赔抢赔行为:(一)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保险合同的赔偿义务;(二)明知不属于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而以免除赔偿责任为由停止或者拒绝支付保险金的;(三)对一定数量以上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保险索赔案件,未及时处理或者拖延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