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的转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的转让合同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房屋的基本情况,例如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规划用途,房屋的具体的位置等等。第二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何时交付房屋,何时支付房屋的价款。第三是双方如果产生争议,那么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双方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