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异议期限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商标公告异议期为三个月。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制度的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一、怎么转让注册商标? 转让注册商标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携带相关财产,前往商标局申请注册登记。商标局应当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 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 1、申请。即当事人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2、初步审定。即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核准注册。即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三、商标注册时间要多久 商标注册时间要一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后,商标局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3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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