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可能作为实质性证据使用,但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如果数字货币和区块链记录可以证明某一方的权益,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应当格外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还面临着法律认定等问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证券交易参与人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为证券交易提供的数字证书、数字签名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名所需设备,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信息内容安全,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法院应当根据预审核的工作成果、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交易的时间、价位和量价情况等证据,综合认定证券市场上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是否存在欺诈,其中可以包括并不限于证券价格、成交数量等异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