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离婚 几天可以领 结婚 证 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离婚判决书生效了,就可以再婚并领取结婚证。法律没有相关限制,领取离婚证后,即表示上一段婚姻已经结束,就可以与他人结婚。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有, 1、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男年满 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所需要的证件如下: 1、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本人无配偶。 3、 当事人提交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离婚判决书生效了,就可以再婚并领取结婚证。法律没有相关限制,领取离婚证后,即表示上一段婚姻已经结束,就可以与他人结婚。 二、办理 结婚登记 需要什么条件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所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办理结婚的程序怎么走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有: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