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抗诉上抗下的程序: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