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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法居住证明是什么
释义
    合法居住证明,就是有合法的证明你居住的情况。通常是指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那么居住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4、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
    以上为合法居住证明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到您。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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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