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第二监护人是谁 |
释义 | 法律上没有第二监护人的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管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只有孩子的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或者去世,才由孩子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一、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之一是谁 孩子的监护人之一是父亲或母亲。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转移给姥姥吗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转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当父母双方都已经去世或没有能力抚养未成年子女,有能力的外祖父母有抚养的义务。从法律规定上理解,孩子的抚养权可转移给外祖父母。此外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在由谁抚养其成长的决定中有一定选择权。 三、孩子入学时法定监护人是否必须是父母 孩子入学时,法定监护人不一定是父母。根据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当然是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父母单位、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三种: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友关系密切;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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