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第二监护人是哪一种 |
释义 | 夫妻离婚,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夫妻双方平等的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分顺序;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后丧偶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如何确定 离婚后丧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确定法律未明确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法定的监护人父母, 父母一方死亡的,可由另一方抚养长大,一方条件不允许的,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能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方也是可以做为孩子的抚养人的。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有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1、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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