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几年报废新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2、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3、使用年限达到10年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 摩托车一般几年报废 使用年限达到10年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还有使用年限达到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可以报废。累计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也会被报废处理。 摩托车报废流程 机动车报废所需填写表格: 《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办理说明:携带《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手续。由车管所开具送车单,将报废车辆送至回收公司。凭回收公司出具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报废手续。辖市(区)车辆可先到本辖区内指定回收单位送车后,凭回收单位出具的回收证明到市车管所办理)。 电动摩托车上牌新规定 电动车上牌的规定各个省市不同,以武汉市为例,电动车上牌规定如下: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一)车辆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予以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对依法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可以为其安装防盗芯片。 摩托车强制报废期限 摩托车强制报废期限为十三年,国家新规定两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0年,可以延期3年,但延期3年内,需半年年检一次,合格后才可以延期,满13年就要实行强制报废。 摩托车报废流程? 摩托车报废流程如下: 1、携带《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手续。 2、由车管所开具送车单,将报废车辆送至回收公司。 3、凭回收公司出具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报废手续。辖市(区)车辆可先到本辖区内指定回收单位送车后,凭回收单位出具的回收证明到市车管所办理)。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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