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业物业的承租人只有符合下述条件,才有权以不可抗力为由,向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或酌情减免受新冠疫情影响期间的租金:1、租赁合同在新冠疫情发生之前已经签署生效,且在新冠疫情爆发前正常履行,没有迟延履行的情形。2、租赁合同的履行受到了新冠疫情的直接影响,且因政府行政部门采取的措施导致了租赁合同无法履行。3、承租人确因新冠疫情遭受严重损失,且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