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约函 某学校: 在充分考虑个人意愿和我公司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贵校某专业某同学与我单位所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请贵校予以协调。 单位(公章) 日期 一、解约函的基本内涵 解约函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解除合同向对方提出的函件。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人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被保险人可以随时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并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这就是所谓退保。 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并不必然发生合同解除的结果,因为解除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不行使解除权或明确表示抛弃解除权,从而继续维持合同的效力。 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二、解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解除合约的,要支付违约金。双方协议解除合同,且约定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合同解除后不需要付违约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