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自愿离职是否享有经济赔偿? |
释义 |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被迫离职、协商离职、非过失性离职、经济裁员等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裁员的员工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一、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1、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员工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离职的、非过失性离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裁员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被裁员的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拓展延伸 员工自愿离职后的经济赔偿权益如何保障? 员工自愿离职后的经济赔偿权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员工在自愿离职时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赔偿。具体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职位级别和公司政策,计算合理的赔偿金额;确保赔偿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符合法律要求;建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以保护员工的权益。此外,公司应遵守诚信原则,确保员工能够顺利获得应得的经济赔偿。员工在离职前应详细了解自己的权益,与雇主进行沟通,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被迫离职、协商离职、非过失性离职、经济性裁员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裁员,被裁员的员工有权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自愿离职后的经济赔偿权益是重要问题,公司应确保合理计算赔偿金额、遵守支付要求,并建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员工应了解自身权益,与雇主沟通,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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