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房产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房产进行遗赠不需要公证,即可以公证也可以不用公证。房产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的财产赠与给他人,只要是合法财产,只要赠与遗嘱合法有效就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强制性公证。 一、老人写房产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二、遗产怎么办理继承 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有以下几点:1、办理继承公证,这主要是因为有许多不同类型的财产权利;2、遗产继承,是指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在决定继承时,对被继承人的合法债权也应予以继承,承担相应的责任;3、一般财产,指继承人对被继承财产的占有。财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手续,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配偶和子女的继承权怎么规定的 配偶和子女的父母都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当继承开始时,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数额实质上是相同的。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配偶也是其共同财产的所有人,因此在死亡一方的遗产分配中,要区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 同时,应考虑到继承人多履行了赡养义务的人,也应有适当的遗产份额,但多得多少,应由当事人协商而不是诉至法院,由法官酌情决定此外,继承人留下遗嘱的,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配偶,子女的继承都应当按照遗嘱内容进行,不能由配偶,子女协商处理,更不能限制和干涉受遗赠人作为死者配偶或子女接受遗产的权利。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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