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赠是否要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房产遗赠必须公证。所以,房产遗赠可以办理公证,也可以不办理公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一、受继承人债务如何处理 被继承人的债务应该由继承人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继承遗产也继承债务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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