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在一个月内,累计爽约达到3次,那么其在之后的3个月都将不能再使用预约挂号服务。预约成功后,在预约就诊时间端内,没有去医院取号,也没有提前取消这个预约时,就会被医院列入爽约,一般3次后,就会被医院列入黑名单,将不可以再预约挂号的,一年内(自然年)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的爽约用户,将自动进入系统爽约名单,此后3个月内将取消其预约挂号资格;一年内(自然年)累计爽约6次,取消6个月的预约挂号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