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是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质保期为5年,其他工程结构如果法律规定了质保期的,按法律规定,未规定的,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