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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办新公司的实质是什么
释义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公司流程
    开办公司流程:
    1、制定公司章程,选取经营场所;
    2、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到定点银行开注册验资临时账户,将出资额存入;
    4、凭存入证明到审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5、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6、向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开办全资子公司需要什么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除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公司)外,公司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
    公司不得设立非公司的企业法人,也不得向非公司企业投资入股,但非公司企业改建为公司或者公司兼并非公司企业并按《公司法》将其规范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除外。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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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1: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