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用的规定 |
释义 |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注明年限,也可以不注明。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一般需支付抚养费至18周岁。如果子女已满16周岁并能自行维持生活,可支付至16周岁。在校的孩子,不论年龄,都要支付抚养费至高中毕业。当子女年满18周岁并考上大学时,父母的法律抚养义务结束,但如父母自愿继续抚养,子女可接受。抚养费给付方式包括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和以物折抵。具体支付方式应根据父母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确定。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抚养费用可以注明年限,也可以不注明 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未成年的,一般要给付至子女18周岁成年; 如果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16周岁; 2、在校的孩子,不管已经是不是满18周岁了,都要给付至高中毕业; 因为商高中的孩子继续教育,所以为了博湖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应该不让他们为生活费操心。离婚的父母应该承担起这个义务。如果考上了大学,但是没满18周岁的,父母仍然要负担至18周岁。 3、年满18周岁考上大学。 这个时候可以进行勤工俭学的劳动自力更生了,父母没有了法律上抚养的义务,但是如果父母自愿抚养的,子女可以接受。 我们常见的抚养费给付方式其实就是定期给付的,通常是一个月或半年一次,而除此之外还有三种抚养费给付方式。当然,在给付抚养费之前要先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很多因素了。 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几种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以物折抵 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结语 根据离婚协议,抚养费的支付可以注明年限,也可以不注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通常支付至子女18周岁成年,但对于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能自行维持生活的子女,可以支付至16周岁。在校的孩子,不论是否已满18周岁,都应支付至高中毕业,以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考上大学的子女,如果未满18周岁,父母仍需负担至18周岁。一旦子女年满18周岁且考入大学,父母在法律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如果父母自愿继续抚养,子女可以接受。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为定期给付,也可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需考虑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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