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用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取出 住房公积金 ;2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书》;3家庭收入证明。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计算,也可根据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确定;退休的人退休证由退休人员提取;没有工作人员相关证明的开具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办理。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