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海外博士后回国政策 -律师会见
释义
    法律分析: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地区的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60天以上);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学历。
    法律依据: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实施人才战略的方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培养、吸引和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博士后管理工作是指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10: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