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加强对“升学宴”的监督检查。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举办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请活动;严禁以各种形式向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柬、通知;严禁委托或授意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发送请柬、口头通知和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违规举办的各类升学宴请活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