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合同签订后可否违约? |
释义 | 房屋合同签订后是不可以违约的,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签订认购书后未签合同是否违约 签订认购书后,未签合同并不是违约。如果商品方的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认购书能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违约 签订的合同是不可以违约的,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包括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违约 不可以。如果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案例】2010年某装修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显著位置注明“130平米精装3.98万元(含水电改造)”,并“郑重承诺:预算等于决算”。周某与装修公司所签装修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3万元。2011年,周某以装修公司延期完工为由诉请解约并退还工程款、支付违约金。装修公司以周某拒付水电改造费为由抗辩。【判决】法院认为:1、装修公司在广告中已明确“郑重承诺”预算等于决算,其广告介绍的在建项目造价亦均注明含水电改造,故除非其与周某明确约定水电改造费用不包含在合同约定造价中,否则,广告中的该承诺构成双方之间合同约定。双方所签合同文本系装修公司提供,合同明确约定了工程造价为3万元,未特别约定对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需根据实际工程量另行计价。故应确认双方合同约定的造价3万元中已包含水电路改造工程,装修公司无权要求周某另行支付费用,周某拒付此费用合理、合法。装修公司未按期完工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鉴于装修公司违约行为已导致双方之间产生较大矛盾,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且装修公司亦同意不再履行合同,故对周某要求退还未完成项目工程款请求,予以支持。判决装修公司退还周某工程款2900万余元并支付周某延期违约金9000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是否能退款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具有以下情形的能退款:(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该内容由 郑维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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