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独资可以进行公司股东改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自然人独资不能够增加股东。自然人独资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类特殊的企业,它由《个人独资企业法》来规定,只有一个投资人,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后者则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人独资申请破产后还是否需要还债 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破产”只适用“解散”。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可因投资人决定解散,也可因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而解散,也可因企业的吸收兼并而解散,但不论何种原因解散,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二、自然人独资公司是否可以破产清算 自然人独资公司一般不能破产清算。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程序仅针对与企业法人才有效,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不具有独立法人人格。 三、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特点? 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有: 1、投资主体的特点,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2、责任承担的特点,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主体资格的特点,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4、其他特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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