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安康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二、安康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安康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安康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刘家梁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五、安康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