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2021年帮信罪违法所得2万元判刑情况
释义
    帮信罪违法所得2万元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帮信罪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客观提供帮助行为和情节严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帮信罪不是同一种类型的罪名,前者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后者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扰乱公共秩序罪。发现他人涉嫌犯帮信罪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被害人可以依法控告涉嫌犯罪的人。
    法律分析
    一、帮信罪违法所得2万元判多久?
    1、帮信罪违法所得2万元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提供了帮助行为不一定就会构成帮信罪
    构成帮信罪必须同时满足:
    (1)主观上明知被帮助对象存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
    (2)客观提供了帮助行为
    (3)情节严重。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帮信罪是同一种类型的罪名吗?
    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帮信罪不是同一种类型的罪名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放置在《刑法》第三章第四节,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帮信罪被放置在《刑法》第六章的第一节,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扰乱公共秩序罪。
    2、涉嫌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情形具体如下: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三、发现他人涉嫌犯帮信罪怎么举报?
    1、发现他人涉嫌犯帮信罪,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
    相关部门受理后,如果不在管辖范围内的,会自动移送到主管机关处理,如果是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也会及时采取措施。
    2、被害人收集到他人涉嫌犯帮信罪的证据后,可以依法控告。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结语
    在涉及帮信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情况下,我们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和举报方式。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我们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进行举报。被害人也有权依法向相关机关报案或者控告。请大家积极参与,共同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21: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