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期限已过能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合同履行期限已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具有规定的其它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履行期届满能解除合同吗? 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解除合同。 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的期限,当事人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合同就会自动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不再具有约束力。 无解除权一方合同当事人能解除合同吗? 无解除权一方合同当事人如何与对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则解除权一方不能解除合同,如果这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会构成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所谓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能要求解除合同吗? 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严重违约能解除合同吗? 严重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在对方明确违反双方的合同条款时,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能同时主张吗? 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二者不能并存。因为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 要想获得全部补偿性违约金必须以继续履行合同为前提。补偿性违约金包括了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直接损失及可得性利益损失,可得性利益只有在合同履行完毕时才能产生。 该内容由 柏馨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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