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非因工负伤 解除劳动合同 是可以得,但是得付赔偿金,员工还在医疗期内的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按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另按员工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想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并按法定支付 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按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仲裁,单位需要按二倍经济补偿金 支付赔偿金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