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领导残疾人乞讨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刑法中领导残疾人乞讨罪的立案标准: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是行为人有实施该犯罪行为的故意; 3、客体是残疾人、儿童的合法权益; 4、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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